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重要須知
1.依規定新車出廠滿三年即需要接受排氣檢驗。
2.使用中機車出廠滿三年每年應接受排氣檢驗一次。
3.排氣定檢之檢驗期限為行車執照之原發照月份前一個月至次月間。
4.定期檢驗不合格之機車,應於一個月內修復並申請複驗。
1.機車車主可持本署寄發之定檢通知單及行車執照,至本署認可委託之定檢站辦理定期檢驗。 2.未接獲定檢通知之車主,仍可持行車執照,至定檢站填寫定檢申請單後接受排氣檢驗。
1.經本署認可委託之定檢站方可執行檢驗工作。
2.可於本網站所列定檢站位置查詢定檢站站址。
目前所有定檢站皆免費為民眾檢驗排氣。
記得去做排氣定檢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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